六月十一日央视的《经济与法》节目报道了一则山区农民冒领交通事故司机尸体然后索取交通赔偿的诈骗案件。交通事故发生时,只有客车司机和一个有身份证的包裹停留在车上。当地民警认为身份证大概不会是别人的了,就按照上面的资料查找到身份证主人的亲戚,叫他们前来认尸。身份证主人的父亲、兄弟、邻居和一个亲戚都来了。亲戚听到父亲在认尸时说尸体不像自己的儿子,但奇怪的是父亲在派出所立刻应承了说死者就是自己的孩子。还把尸体拉回家大操大办做了三天丧事花了近万元。
一两年后,公安局接到报案说身份证的主人没死,只不过改换了名字上了新户口。经过调查,原来那天跟着去认尸的邻居给"死者"的父兄们出了个冒领尸体骗取交通事故金额六万余的主意。因为事后只分到了5000元深感不满,终于在一番挑唆没有如愿以后,以匿名者的身份向公安报了案。
央视的法制节目中有一条分析,说这个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很多人终生都不出山,所以几十岁的人才去办户口是常有的事情。我在北美时看过一个反应古巴小国医务工作者及其缺乏而国内医疗卫生状况一直非常不错的报道。说的就是当地的医务工作者一个人要管几百人的生活区。他们工资低微,工作责任心却很高。在医疗物资匮乏的情况下,他们主要是通过当地土药和勤走访的方式来防患于未然。一个医生平均每天工作小时有10个小时左右,经常是东家、西家地四处走访,走访的交通工具也就是自行车吧。在美国时,也听说过他们的一些政府公务人员回上门进行人口普查等类似的工作。对比这些国家公务人员的工作方式,我不知道什么样的感慨应该属于我这个中国人。
央视的法制节目中还有当地民警对这家人最后被判处5年欺诈罪的一句感慨,"山里人很多都不懂法,他们并不知道有什么欺诈罪。"是呀,普法和人口普查工作在我们这个人情国家确实是很难完全铺开来的一向工作。不过,警察们在没有给客车司机所在公司打电话进行一次对证的情况下就自己认定了那个遗留在包裹里身份证是属于死者的,未免也太不专业了。央视节目的最后只提到中国在引进外国的DNA鉴定技术,说那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了。
如果说这个死者真正的亲人看到这个案例以后,向有关部门要尸怎么办?美国的公共机关在这类事件上有所谓的政府豁免权。不知道中国是否也有。反正,这被烧掉的死者是不能再被烧一回了。这份未了的情愫,死者的亲人该向谁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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